2009年9月23日星期三

新闻自由或揭人隐私

每个人都有“不能说的秘密”,艺人当然也有本身“不能说的秘密”。
 最近香港多位艺人频频被踢爆已婚。艺人也是人,应有个人隐私权,公不公开私人生活应是艺人享有的权利。本期《红蜻蜓》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艺人的隐私权。


没有一辈子的秘密
★撰稿:周泓贤(YRC 0022)学校:爱极乐中学
在这个资讯爆炸的时代,科技日新月异的世界里,几乎所有资讯垂手可得,无所不能。这种便利使人能在一夕之间名留千古,也能轻易的恶名远播。
 最近,网际网络又有震撼的“杰作”,即续刘德华的婚姻的状况曝光后,多位著名艺人也被踢爆已婚,马上引起一连串的涟漪爆密效应,艺人多年来的私生活终于浮上台面。
美国内华达州克拉克县一个名不经传的公共搜索网站在短短几天内抖出多位艺人的婚事,顿时名声大噪,让人又爱有狠。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刘德华与朱丽倩的恋情,他们被翻出在2008年6月23日,于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登记结为夫妇,秘密结婚一年多。
 有这个网站提供的注册记录为证,一切铁证如山,艺人们自身难保,一直被外界指指点点。因此,刘天王被迫在网站上向各方道歉,特别是崇拜他已久的歌迷和关系密切的亲朋戚友。这个小型网站的辉煌战绩显然并未停息,传媒又分别搜出天后杨千嬅与丁子高,以及黎明和乐基儿的注册资料。
艺人不能说的秘密,一日内土崩瓦解,长久以来保护私生活的措施付诸东流。可是,这也难免难免让人疑惑这类的网站是否涉及艺人的隐私,干扰他们的日常生活?然而,香港也有不同的机构提供上述资料让公众查阅,不过仅限于针对性用途,如官司案件、物业交易、结婚等。
 但是,美国比较开放,利用网页披露个人资料不会被民众告状到法庭,进而促使美国地域的网络资讯泛滥,各类信息应有尽有。因此,就算明星想禁止也不能得逞,束手无策。有鉴以此,有香港媒体发起“人肉搜索”,打出欢迎民众爆料的广告,事成后会给予报酬。这导致似假似真的资讯排山倒海地涌现,但有待当事人确定和承认后才能下定论。
艺人是公众人物,他们也是人,需要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他们有选择的权利,但对或错的抉择就凭当事人的机智。个人觉得,刘德华是这次众多艺人婚事曝光事件中的重点人物,他没有必要刻意隐瞒众人,故意逃避世人的眼光。
 这个事件的根源于华仔的岳父去世后演变而成的。他的大马家属在葬礼仪式进行期间,出尽法宝极力地维护他的夫婿身份。刘德华的亲友说,既然是一位普通的老人家过世,又何必大肆报导呢?
 既然是一位老人家去世,为什么他们又要阻止媒体采访呢?更离谱的是,有关家属在出殡过程中出动“伞阵”和多位专业保安人员,全方位阻挡媒体工作。他们这边阻止文字记者的工作,另一边厢又禁止媒体进行摄影工作,其中要因显而易见。
艺人固然有权利享受他们的私人生活,但也不必将私人问题神秘化,因为他们还有一群支持、关心他们的粉丝。复杂化问题以及模糊大家的视线并不是一个理想的方案,蓄意拖延时间以为会淡化人们的记忆的方法,更会连累他人。
 当事人应该坦白地公开他们的私生活状况,向粉丝们道出他们心中的无奈和情绪,免得歌影迷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先进的科技发达,艺人再也没有所谓的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也不能随意地欺骗他们的粉丝和媒体工作者。
 最重要的是,艺人应该要有良好的行为与风范,高尚的品德才能令支持者有正确的学习对象。他们也要具有一定的智慧,果断的作风,并灌输粉丝们崇高的道德价值观以及做人的观念,而不是带头开始一些低俗的文化。艺人的品行往往是崇拜者的模范,所以他们需要时常注意言行举止。
总而言之,艺人的确有权利保护他们的隐私和私生活,但是否要公告天下一切都都有赖予他们的处事作风。因此,艺人必须果敢地面对现实,而且要全盘负责事件的结局。


你要勇敢面对一切
★撰稿:周泓程(YRC0023)学校:爱极乐中学
不久前,艺人刘德华(华仔)的岳父不幸去世,媒体大事追踪,为的就是要揭发华仔与华女的身份,甚至也想揭发华仔的“女儿”。经过记者与华仔的一场“龙争虎斗”后,记者终于发现他出席了朱丽倩父亲的丧礼。他的“女儿”也随着“曝光”,他的“女儿”真是假还是个未知数,是个谣言。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我们不能随便挖取艺人的隐私,这样会影响他们的情绪,并可能会了他们的前途。

香港艺人刘德华被揭发与女友朱丽倩与去年注册结婚后,引了不少媒体的追问,也轰动了亚洲人士对他的关注。华仔难当过媒体的访问,多不了、避不了、也更加闪不了“狗仔队”的跟踪,真是劲爆啊!他们俩的出现,就成为报章的头条新闻,引起了影迷们的关注。就如与他“同病相怜”的好友--成龙所说的:“当艺人很惨!”这一句话,就能显示了刘德华的惨情了。我们不同人能拥有隐私及空间,难道艺人们就不能有这个权利吗?
近来,刘德华一脸憔悴,在媒体前面勇敢地向歌迷“谢罪”,显得很有男子气概。我在想,在明星界里,是不是很容易得罪人?艺人本身是不可能去公开自己的“一个不能说的秘密”。那究竟是谁揭发了他们的隐私呢?各界艺人的隐私是大家所感兴趣的。艺人也常要自由。他们为了保护自己,躲躲藏藏,也不是办法。我说啊,当面开门见山地说出真相,事情也就解决了。我可以想像华仔的谎言,能引起歌迷对他的信任。我相信他要保住“天皇“地位,才故意隐瞒实情的真相。我想说,隐瞒对他们也许是一种好处,也许不会伤害身边的人。
艺人在台前的风光,我们在台下羡慕。其实,艺人们的背后充满了酸、甜、苦及辣的故事。他们的背景全都只是黑白两种颜色为。做歌迷的我们,偶尔也需要体谅他们。我们也可以与他们分享快乐,承担伤心,支持他们走出黑暗世界,鼓励他们。如果光是羡慕他们,不如多点努力吧!我希望那些艺人别再躲躲藏藏了,又不是梁上君子勇敢站出来面对一切困难吧!
 “心病终须心药治,解铃还是系铃人”,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希望走错路的艺人们亲自能解决自己的问题。靠山山要高,靠水水要流,那不如靠自己吧!把自己带出台风暴雨中,雨过天晴,心情才会好一些啊!
给他一点私人空间
★撰稿:王婉儿(YRC0021) 学校:爱极乐中学
 最近,香港多位艺人如:刘德华、杨千嬅及黎明陆续被踢爆已秘密注册结婚,多年的地下情终于曝光。
 这一连串的事件不但在娱乐圈内引起极大的轰动,也震撼了各国的人民。大家都异常关注这些事件,但也为此他们对公众人士逐渐失去了信心。
现今社会,许多人都认为身为偶像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形象,才有机会大紫大红。就因如此,有的艺人为了“保持形象”,做个单身偶像,不惜展开地下情,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和结婚。当“纸包不住火”被逼曝光时,有的愿意大方承认,但有的为了“钱途”而结束多年恋情。
依我个人看法,公众人士当然也应该拥有私人的空间及秘密。既然都称之为秘密,不被透露想必是有难言之隐的。所以身为粉丝或崇拜者的都不应该因为好奇心的驱使,而绞尽脑汁想各种法子去揭开它,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相反的,我认为公众人士也不应该过度隐瞒事实,编制谎言来掩盖真相。就好像四大天王之一的刘德华与朱丽倩一事,或许他们以为他们的恋情能瞒天过海,但是最终也被媒体揭穿了。两人的恋情不但牵涉到了双方的家属,更连累了已离去的先人--朱丽倩的父亲,让原本应该充满伤感冷清的丧礼吸引了许多人的到来,而变得无比“热闹”……
其实,偶像也可以大方的承认自己的恋情的。就如台湾著名歌手范玮祺,她从一开始就大方承认,这不但没有破坏她的形象及影响她的人气,反而获得了来自世界各地粉丝的祝福。她没有担心被揭穿的包袱,活得更开心,完全不收媒体的影响。
总括来说,公众人士也是人类,他们也应该拥有私人的空间。但愿他们在做决定及行动前,能慎重考虑或许会面对的后果,才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时候才后悔莫及。


勿侵犯他人隐私权
★撰稿:黄燕妮(YRC0036)学校:多媒体大学
 随着科技的发展,艺人的个人隐私大大的减少了。身为公众人物的他们背负了许多压力。他们需要塑造良好的形象同时也需要兼顾他们的曝光率。与此同时,他们的私生活却成了大家专注的话题。
现今的娱乐记者或者所谓的 “狗仔队”把读者的食量养大了。有些读者不再要求属实的报道,他们要的是充满劲爆话题的报道。这种每况愈下的状况导致狗仔队不断的寻找甚至制造这些能让他们工作的报刊销量很好的话题。一场关于记者需要交稿以及艺人需要隐私的无形拔河赛在娱乐界不断的拉扯着。
艺人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举手投足都能成为城中的话题,所以他们需要格外的小心。可是,一位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都能自己编排,也能在那段时间休息。艺人仿佛是一位永无止息的员工,他们没有所谓的不是工作时间,因为他们的生活已成了工作。
往往艺人选择不公开他们的私生活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另一半。他们的另一半可能不是圈内人,曝光可能成为一种巨型压力。艺人应该持有最基本的隐私权利,他们付出了时间,付出了青春,无论他们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生活还是兴趣,我们都应该给予他们最基本的尊重。
 身为读者的我们应该学会辨识报道的真实性,我们应该赛选报道,我们不应该支持挖掘艺人的隐私权的报道。身为学记的我们也该学会如何成为一位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侵犯别人甚至是公众人物的记者。

1 条评论:

依晴 说...

媒体竞争激烈,越劲爆的新闻,就越吸引读者的兴趣,使到媒体工作者已把‘新闻自由’和‘隐私’的界限给模糊了。

若现代的年轻人是理智地崇拜偶像,偶像们也不必如此般躲躲闪闪了。

从红蜻蜓的文章看来,大家的思想都成熟不少,希望能影响其他朋友,对崇拜偶像有正面的态度。

加油!